腐烂
*BE *ooc预警 我的文笔烂烂烂 有解释不通的
现在发的文都是之前写的了 发完文有打算退坑🧐
埋藏在小巷里的秘密终究会腐烂。
玫瑰的种子被土淹没,那是我们情愫的种子。
徐润是一家花店店长,他的花店开在小巷。即使偏僻,却还是有学生跑来他这买花。
学生买的花大都是红玫瑰,红玫瑰让人觉得身处热恋中,那是他们轰轰烈烈又懵懵懂懂的爱。
他们的故事大都从那不经意的一撇开始,那就是一见钟情吧。
玫瑰是他们最朴素也是最单纯的示爱方法。
“学生时期的爱总是让人怀念。”他说。
记得那时,徐润也动了心。每天就是一束玫瑰往他手上推,这也是徐润为什么要开花店的原因。
开在小巷也是有原因的。那天他放学,小巷里,一个染着粉毛的混混,和他手中带着血迹的棍子行成对比。
这就是那一撇,也是故事的开始。
玫瑰种了一段时间,种子也往外冒头,我们的故事也就此开始。
下午,徐润兼职的花店格外多人。
是情人节的缘故吧。
店里的玫瑰都被买走,人烟也逐渐疏散。
徐润刚想关门,一头粉毛扎进他的眼睛里。
他抬头看,是那天的混混。
不过厚实的围巾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很难让人把这张脸和混混对上。
粉毛混混不说话,徐润也愣在那。
空气格外安静。
…………
粉毛混混买完花,徐润叫住他。
“我能问你叫什么吗。”
“高斯
高斯把买来的花埋在小巷的土里,转身离去。
第二天,高斯又来到花店,和昨天一样。
然后又去到小巷,把花埋好,离开。
时间过去了很久,雪停了。
高斯和徐润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。
高斯一有空,就约徐润。
后来高斯的头发染成了紫色。更不像混混了。
其实高斯比徐润大几个月,按理来说,徐润应该叫高斯哥。
高斯也是这么想的。
“叫哥嘛徐润。”尾音略微上调,有种撒娇的味道。
可徐润不吃这套,非要叫他弟。
一年后,高斯准备高考,两个人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了。
从高斯每天买一朵花,到徐润每天送高斯一朵花。
高斯高考完,上了大学。
那里很远,他们几乎没可能再见面了。
徐润的花店,也多了一朵花。
玫瑰的生命很脆弱, 基本只有一两年。当玫瑰枯萎时,故事也就结束了。
大学这几年,高斯和徐润都在手机上面联系。
徐润和他说他找到了很爱他的女朋友。
一阵绞痛涌上高斯的心,“原来单恋是这种滋味。”他想。
他回到那条小巷,将埋藏了六年之久的玫瑰重新带到世上。
那里记录了1068天的玫瑰。也是他们的故事。
只不过时间太久了,只剩下花瓣的残骸。
他重新种上一朵玫瑰。
雪滴落在花瓣上,花瓣支撑不住重量,倒下了。
过了一会,玫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了。只剩下一个花苞静静的站在那。
花苞里是什么呢?是秘密吧。
是那说不出口的爱。
栽种的主人转身离去,花苞随着主人的离去,腐烂了。
花苞里的秘密,也腐烂了。
我的爱也腐烂了。
没人知道我的爱。
那1068天,也消失在世上。
END
评论(6)